对送回内地使用的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及文书的公证申请( )。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内容

对送回内地使用的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及文书的公证申请( )。

题目选项

A. 由香港律师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B. 由香港公证员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C. 由内地公证员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D. 由我国司法部考核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中委托的公证人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

正确答案

D

题目解析

解析:委托香港公证人制度,是指对送回内地使用的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及文书的公证申请,必须由我国司法部考核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中委托的公证人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非我国司法部委托法人公证人以外的其他机构或者其他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书,送回内地使用的,内地不予承认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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